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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 新华网河南频道的编辑,行为恶劣!

新华网河南频道的编辑,行为恶劣!

 

栀子花开/撰文

 

       剽窃文章一事,终于在2007年12月13日上午,彻底弄清楚,晚上下班回家,打开网页,我的肺差点气炸。

       散文《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被新华网河南频道生活感悟版,于2007年11月27日转载后,我一直断断续续跟踪此事,因为河南频道注明文章来源于《北京娱乐信报》,所以,我把茅头一直对准《北京娱乐信报》。我生活在珠海,无法看到该份报纸,更不知文章何日何版刊登,只能按大致时间去查寻。11月28日、29日、30日,连续三个晚上分别在《北京娱乐信报》和新华网河南频道搜索,可是,没有结果。无奈,只好求助搜狐博客主编赵牧老师和搜狐博客管理员张春源同志。夜很深,打扰主编赵牧老师,的确有些不妥,但是,我心急如焚,十分恼火《北京娱乐信报》和河南频道的恶劣行为,顾不上考虑那多。赵牧老师电话中很关心此事,答应帮我在北京询问,并叫我在搜狐博客上写出来。尽管我为此事恼火,然而,有赵牧老师出面帮忙询问,我才安静下来,并十分感动。

       后来,搜狐博客编辑张春源同志给了我有关《北京娱乐信报》的联系方式,这才进入正轨。在与《北京娱乐信报》的一位编辑联系上后,得知该报在2007年11月27日以后,完全改版成《地铁报》,与此同时,大部份编辑调离报社,我要找的“王海霞”没有线索,给我吐露信息的那位编辑也不幸离开报社,但是,他还是很负责地告诉了我《北京娱乐信报》办公室的投诉电话及该报网站后台电话。

      星期一上午, 《北京娱乐信报》后台编辑,在他们的内部网上搜索《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没有结果。后台编辑告诉我,在某些版面,只能看到当天的文章,而之前的有些小片文章,是无法在内部网查找得到,只能查纸质报纸 ,建议我电话询问办公室。

      办公室王女士说,《北京娱乐信报》只相互转载搜狐、新浪、网易三家网站文章,且是有赏转载,新华网河南频道未经他们同意,善自转载《北京娱乐信报》上的文章,是违法的恶劣行为,《北京娱乐信报》不知内情,并说在他们的报上再次查询《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负责给我答复。几十分钟后,《北京娱乐信报》办公室给我打来电话,经核实,他们的报纸的确没有刊登《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

      郁闷。从11月28日晚到此时此刻,为查询《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不知浪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电话费花了几十块,还惊动搜狐博客主编赵牧老师和搜狐博客管理员张春源同志,以及北京的一些博友,事情就这样了结,不甘心。

      本来我不想把此事搞大,但是,在事情的发展过程中,无形让我一步步深入,我并不是一个很较真的人,只想讨个说法,在写那篇文章时,我的身体很不好,写出的文章被人剽窃了,心里的确闷气。这段时间工作很忙,身体还是不好,晚上上网也很少,但是,只要一想到此事,心里就不痛快。

      今天上午,难得有点空闲,再次通过查询河南新华社编辑部的电话(之前打过无数次该新华社办公室电话,电话通了,一直不接,有时占线,一打进去,又不接,估计是故意行为)。

      谢天谢地,总算与新华网河南频道生活感悟版的编辑王海霞联系上了!

      问王海霞:“11月27日,《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是转自《北京娱乐信报》吗?”

      答:“不是的。是从“红袖添香”里转载的,看到文章写得很好,就拿来了。”

      问:“为什么说来源于《北京娱乐信报》?”

      答:“可能当时别人搞错了。”

      问:“你们的网站也转载《北京娱乐信报》上的文章吗?”

      答:“有转载。”

      问:“新华网是新华社办的官方网,影响力很大,声誉一向不错,从别的网站转载,不经过同意吗?”

      答:“网站上的文章不都是转来转去吗?还要经过同意?!”

      问:“未经过别人同意,转载后也不署名,你不觉得是恶劣行为吗?”

      对方挂机!

      重新拨通,另一编辑接电话。道明原因,电话再次传到王海霞手里。

      问:“为什么没有写上‘珠海.栀子花开'的名字?”

      答:“我帮你在‘红袖添香’里查查,看有没有你的名字。我在新华网河南频道给你添上。”

      我挂机。15分钟后,再次把电话打过去。

      问:“有‘珠海.栀子花开’的名字吗?”

      答:“我给你的名字‘珠海.栀子花开’在新华网河南频道上添上去了。你可以随时上网查看。”

      问:“可以给我稿费吗?”

      答:“所有网站上的文章都没有稿费。你如果要稿费,我把《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撤下来。别人还找我们上文章呢。”

      我答:“上你们的网站应该署名吧,我看到你们转载来的文章几乎都不署名。我的文章,你们已经转载了十几天,我也无法再向报刊投稿,既然所有网站都不给稿费,那就算了。不过,文章就没必要拿下来。”

      王答:“不拿下来。”

      在与新华网河南频道王海霞的对话中,她始终理直气壮,没有一点过错意识,更别奢望向我道歉,口气也一直很强硬。

       晚上回家,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搜索《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发现新华网河南频道,把该文撤下来了,没有按我的意思行事。王海霞骗了我。或许,她害怕事情进一步暴露,所以,撤消证据。

      我无话可说,只有无奈。

      “红袖添香”这个网站,几个月前,听博友说文章可以结集成“红袖添香文集”,集子里的文章要求很严格,能让自已把文章修改得更精彩。所以,放进去了几篇文章。之前放上去的文章,被该网站推荐到首页,但是,每篇文章在修改的过程中挺麻烦,所以,不是很喜欢上这个网站。11月26日,心血来潮,把《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放上去。

       从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以后无论写散文、诗歌,还是写小说,如果想去报刊投稿,最好不要先放进网站上了,但是,个人博客可以放还没发表的文章。搜狐博客安全性很大,我在搜狐博客上写了一年多,其中不泛好文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在搜狐博客上剽窃我的文章。即使被剽窃了,在向报刊投稿后,如果文章够水准,还是能发表的,因为博客上有最原始的文章和日期记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已的写作权益。当然,动用法律手续的文章,主要是写小说了。

      搜狐博客还有一点值得提起:极为普通的草根,如果在搜狐博客上发生了什么意外的事,搜狐博客主编赵牧老师和编辑们会力所能及地为广大博友们提供帮助。我是深有体会的,并且非常感谢搜狐博客的主编和编辑们!要明白他们面对的是全球搜狐博友,他们的工作量是非常非常巨大,在百忙中,能够抽出时间,为搜狐博友们排忧解难,的确是不容易,这需要何等的责任心!

     所以,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呆在搜狐博客上。也只有搜狐博客才让我感到亲切和温暖!

      

    《阳光下的风筝飘啊飘》原文地址:

http://wxh1cyg3.blog.sohu.com/70157885.html

被转载的网站地址如下:

     1.新故事网--优美散文http://www.xingushi.com/xingzuo/youmei/96130.html

     2.新华网河南频道生活感悟版

http://www.ha.xinhuanet.com/fuwu/shenghuo/sh_shgw.htm

(于2007年11月27日转载,2007年12月13日,栀子花开与该网编辑通电话后,被撤下.)

     3.红袖添香

http://article.hongxiu.com/a/2007-11-26/2440429.shtml

(2007年11月26日转载)

     4.《文学博客网》

 http://blog.readnovel.com/blog/htm/do_showone/tid_981780.html

     (2007年11月24日)

    

相关博文:剽窃博文,原作者要不要维护写作权?

http://wxh1cyg3.blog.sohu.com/72008881.html

     

      

 

     

评论 (9)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发表于 23:43  | 最后修改于 2007-12-3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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